







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文明服务和志愿助残有关工作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194963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[2013]111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文明服务和志愿助残有关工作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3-02-07 |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交通(运输)局,厅直各单位:
2013年春节即将来临,根据省厅领导指示精神,为持续深化“司乘满意在陕西”文明服务年活动,树立陕西交通良好社会形象,现将春节期间文明服务和志愿助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活动组织领导。根据省厅统一安排,春节期间对全省收费公路上的小型客车实施免费通行,公路车流、人流、物流迅速增加,运营和保畅任务重,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,要高度重视文明服务工作,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负责,认真拟订文明服务实施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以优质服务赢得社会满意。
二、美化净化通行环境。集中美化净化公路沿线、服务区、收费站、治超站、办公生活区域等环境,要对环境卫生状况全面检查,集中时间,集中人员,彻底清理卫生死角,净化外部环境;有条件的单位,要适当摆放花卉和绿色植物,努力提供温馨舒适的通行环境。
三、提供文明优质服务。将春节文明服务工作与星级收费站、汽车站和服务区创建相结合,与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创建相结合,推广文明用语,开展微笑服务,完善服务设施,提升服务水平,树立和展示交通运输行业良好社会形象。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、爱心服务队等服务活动,积极倡导文明优质服务良好风尚,不断提高员工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。
四、健全假日值班制度。窗口单位要坚持春节值班制度,公布咨询、投诉、救助热线,及时为司乘人员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,发现问题妥善处理,并及时上报。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要发挥12122服务热线作用,做好高速公路路况预报及咨询服务。各职能单位、窗口部门也要保障服务热线的畅通,应急响应机制准备到位。
五、广泛开展志愿活动。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《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志愿助残主题活动的通知》(残联厅〔2013〕8号,文件附后)。为落实《通知》要求,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精神,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进一步营造学习雷锋、志愿助残的浓厚氛围,在汽车客运站场、收费站、服务区、客运码头设立志愿服务点(台),为买票候车的残疾人提供线路咨询、运送行李、出行协助的志愿服务活动,积极推进汽车客运站场、收费站、服务区、客运码头无障碍设置等建设,广泛开展出行无障碍志愿助残服务。
厅文明委将在近期组织明察暗访,对各单位环境卫生、文明服务、便民设施等进行检查,并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、落实措施、动员力量、迅速行动,全力做好春节期间的保畅工作,为广大司乘出行提供优质服务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